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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2

 为维护良好网络舆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根据公安部2024年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部署,招远公安机关积极响应、主动出击,时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治,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为了拆穿谣言,招远公安对2023年度办理的几起散布网络谣言案件向社会公布,传递事实真相,以便广大网民共同维护网络环境稳定。


案例1:

吕某某编造“诋毁公安办案”人员谣言案

2023年2月,招远市民吕某某因对公安机关不满,连续发布多条虚假诋毁信息,多次网上实名举报办案人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吕某某不依法表达诉求,网上发表污蔑、威胁及不实言论,误导网民,制造影响,有意抹黑公安机关形象,严重扰乱了社会和网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吕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2:

任某某编造“光天化日抢银行”网络谣言案

2023年6月,招远市民任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赚取流量,发布抖音短视频,将随手拍摄的视频剪辑后上传至某互联网平台,编造发布“招远光天化日之下抢银行”谣言信息,误导群众,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任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杨某某、苑某某编造“公职人员渎职”网络谣言案

2023年8月,招远市民杨某某和苑某某因对交警执法不满,在抖音发布篡改过的视频,恶意反映“交警执法犯法、不作为、人性泯灭、道德沦丧及检举公职人员不检点行为”,有意抹黑公安机关形象,严重扰乱社会和网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苑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杨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请广大市民不要随意编造发布

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

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共同维护健康的

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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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都招远

责编丨赵成玉  校对丨杨云阁  监制丨侯召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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